办公室暂行管理条例

发布者:崔建涛发布时间:2019-12-01浏览次数:104

办公室暂行管理条例

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,达到“科学、规范、安全、高效”的目的,建立、实施和保持实验室管理体系,提高实验人员工作素质,保证实验工作质量,从而确保实验室整体目标的实现。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,结合学院联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

第一章     

第一条 实验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科研项目管理,并负责实验室的科技档案和财产管理、供应、安全保卫等事项。

第二章 管理职责

第二条 办公室主任职责包括但不限于:

1) 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

2) 负责访客接待、外联活动安排

3) 负责仪器设备、试剂、耗材的申购

4) 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,仪器设备安装、调试、保养、维修和报废申请

5) 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,指导科研人员完成各项研发工作

6) 负责指导实验室的文档管理;

7) 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、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

8) 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

 

9) 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,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

第三章 办公室工作制度

第三条  办公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,加强实验室安全和保密工作,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

第四条 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,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;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

第五条  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,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

第六条  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,做到文明整洁

第七条  办公室内禁止吸烟,不得在办公室饮食、娱乐

第四章办公室卫生制度

第八条  办公室内保持整洁有序,不准发生喧哗、打闹等与科研无关的事情。

第九条 办公室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,保持地面无可见污渍、设备摆放整齐、办公桌面一尘不染。每日离开办公室前应及时清理垃圾

第十条  办公室内、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,要求整洁通畅。

 

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九年

 

 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