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放基金试行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联合实验室面向社会、面向国内外开放的运行机制,加强实验室建设,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,提高实验室学术水平,培养优秀科研人才,特设立河南省机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(下称开放基金)。
第二条 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相关研究和开发项目。
第三条 开放基金主要来自上级拨款和依托单位的支持、实验室自筹经费,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。
第二章 开放基金资助范围与条件
第四条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发挥联合实验室优势,体现创新思想。实验室根据研究发展动向,每年发布申请指南,公布当年优先资助研究方向及申请办法。
第五条 开放基金面向全国,凡在高校、科研、产业部门中从事智能制造的科研工作者,均可按照本办法和申请指南提出申请。
第六条 开放基金项目接受自由申请,完成期限一般为两年,最多不超过三年,允许连续申请。获准资助的人员在未完成已有项目时不得申请新的基金项目。
第七条 开放基金的30%资助本单位固定研究人员的申请,70%资助外单位。
第八条 开放基金的资助额度为每项5-10万元。
第三章 开放基金申报审批程序
第九条 基金申请者根据当年基金申请指南,填报《河南省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四份),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实验室。
第十条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,其他人员需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
第十一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秘书对受理的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合格者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。
第十二条 基金全年接受申请。实验室每年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基金项目的评审,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,确定获批项目及资助金额。
第十三条 获批项目填报《河南省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》(一式四份),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实验室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寄回项目任务书者,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。
第四章 开放基金项目实施和管理
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者应按计划开展研究,遵照实验室项目管理制度,每半年向实验室提交项目进展报告。
第十六条 非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获批开放基金,即同时聘为实验室客座人员,聘任期与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期相同。客座研究人员所获项目,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按项目建帐,专款专用。
第五章 开放基金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
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者如期完成科研任务后,应向实验室提交工作总结、研究报告、论文和专利等材料。进行科研开发的项目还应提交样品、原型系统等。学术委员会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鉴定。
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者发表学术论著、申请奖励时应注明“河南省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”。项目成果和产品属实验室和项目承担者所在单位共有。
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
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者在研究开发工作取得成绩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实验室予以奖励,奖励办法另行规定。
1、科研开发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者;
2、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者;
3、注明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论文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并被SCI检索收录者;
4、科学研究成果受基金资助出版者。
第二十条 研究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实验室有权对其提出警告、停止拨款,直至中止、撤消项目:
1、无能力继续完成研究任务者;
2、未按预定计划开展研究者;
3、研究水平明显低于预期目标者;
4、有弄虚作假、挪用经费等行为者。
计算机动画实现技术联合实验室
二零一九年